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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獻血管理規定(試行)
[ 發布日期:2009-02-20  ]

石大北校 [2005]20


     
 
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獻血管理規定(試行)

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,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,發揚人道主義精神,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》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管理規定。

一、依法建立獻血制度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》,國家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。鼓勵國家工作人員、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。我校鼓勵和支持教師和學生愛心獻血,女性50周歲以下,男性55周歲以下,身體健康者都有獻血的義務,大學生在校期間至少參加學校組織的愛心獻血一次。

學校對獻血者免費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,身體狀況不符合獻血條件的,校醫院應向其說明情況,不得采集血液。獻血者的身體健康标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。

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,最高不得超過400毫升,兩次采集間隔期間不少于一年。

二、組織管理與部門分工

學校成立獻血領導小組,由負責學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和負責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擔任組長,組成成員為:校長辦公室、黨委宣傳部、學生工作處、教務處、研究生院、工會、财務處、人事處、保衛處、後勤服務總公司、後勤管理處、校醫院負責人。各部門職責為:

1.校長辦公室:負責組織、協調全校獻血工作;安排獻血領導小組和獻血工作組會議;将獻血指标下達學生工作處和工會。

2.黨委宣傳部:負責開展獻血法律、法規的教育宣傳,普及獻血科學知識;負責獻血日校園環境布置。

3.學生工作處:負責學生獻血指标分配,組織院系學生獻血工作,負責學生獻血獎懲。

4.教務處、研究生院:負責獻血班級調課工作。

5.人事處:負責獻血當月教職工工資的調整工作。

6.工會:負責教職工獻血指标的分配,組織教職工獻血工作。

7.保衛處:負責獻血場所周圍環境安全保衛工作。

8.後勤服務總公司:負責獻血人員營養餐的訂做,保證獻血人員合理用餐。

9.财務處:負責發放獻血人員的補貼及營養餐經費,并根據學校規定對各單位完成獻血情況進行獎勵和處罰。

10.校醫院:負責聯系采血單位,确定獻血時間;負責确定獻血指标報校長辦公室;負責報名獻血人員的健康排查工作;負責獻血場地布置和安排;組織采血工作。

三、獎勵和處罰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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